案例
何某发生交通事故后住院20天,期间发生医疗费用4万余元,找到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称在住院期间用药中,约有8000元为非医保用药,不予理赔。请问如何处理?
分析
对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法律对此没有具体规定,但商业三者险条款中对非医保用药会有约定。以商业三者险保险条款中关于“保险人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为例,该约定系对医疗费用核定标准的约定,即该条款实际上是一个“核算条款”,并非免责条款。保险人如欲援引该条约定核定医疗费用,其必须就与治疗期间使用的非医保用药疗效相同或者相近的医保用药的名目、价格尽到相应的举证责任,即保险人应按医保范围内同种类或者同功能药品的标准予以赔付。因此结合本案,如果保险公司能够提供与受害人何某治疗期间使用的非医保用药疗效相同或者相近的医保用药的名目、价格的,其对非医保用药部分的费用可不予赔偿。
张律师 13774334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