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记者 王莉莉
近日,周村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来到周村市南生活区八旬老人孙某家中,将56781.34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送到瘫痪在床的老人手中。据了解,孙某在骑自行车穿越309国道时,被一辆小客车撞倒,后又因另一辆小客车追尾肇事车辆,导致老人受到二次碾轧,胸骨、肋骨多处骨折。由于老人之前就有糖尿病、高血压,事故损伤导致疾病进一步恶化,并引发了脑梗死,致使全身瘫痪,生活无法自理。
记者从周村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承办此案的法官考虑到原告行动不便,主动前往原告家中,在第一时间送上赔偿款。法官来到瘫痪在床的孙某床边,认真指导其填写相关收款手续,还悉心询问其身体状况,嘱咐要照顾好自己,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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