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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

不让小刮蹭引发大拥堵

来源:福建日报

        “以往事故发生后,车主需要到高崎机场附近的定损中心处理,现在可以到就近的快速处理服务点解决,更加方便。”6月23日上午,随着思明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点正式启用,这一利好消息很快在市民中传开。

        记者先后在莲前、松柏、筼筜中队的快速处理服务点分别看到,现场除了有保险公司人员驻点,三个服务点附近还设立了事故车辆停车位,由思明交警大队民警设计的“碰撞、拍照、和解”的图案展示在车位上,描述的正是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过程。据悉,从6月初至今,仅莲前中队快速处理服务点已受理130多起轻微事故。

        行车在路上,刮擦在所难免,但若能妥善处理,小事故便不会造成大拥堵。早在2013年,厦门就率先推出了微信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做法,当时这一举措也是继率先提出模糊责任后又一道路交通管理创新。如今快处服务点的运行,可以说是对“治堵”进行的人性化调整。交警部门表示,在相关部门改进做法的同时,也希望这些做法能够被更多市民接受使用,毕竟城市道路畅通还得需要每一个社会公民的共同努力。

        小事故致堵情况多地可见

        “三车轻微追尾,两名女车主却拒撤,其中一个为赶着送小孩上学弃车而去,导致受阻车辆排成长龙堵了40多分钟。附近交警赶来,发现去送孩子的女车主还未回来,立即叫来拖车将车拖走,并责令另一名女车主快撤。最终,两名女车主因为赖路,各被处以罚款200元。”这个今年6月初发生在某市的事件,令人印象深刻。据悉,事后两位车主一个称是外地人,不知道发生小事故后要快撤,另一个则称是第一次遭遇事故,头脑发蒙。

        不少网友认为,这起事故中,两名女车主的行为至少影响了数百辆车的正常出行,但女车主仅受到200元的罚款,太轻了。有市民认为,在车流量日益增加的当下,时常出现小事故不快撤、造成道路拥堵的情况,为此,赖路车主应该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加大处罚力度,才会促使相关车主自觉守法、遵守交通秩序”。

        类似极端的事件是少数,但是小事故导致的拥堵的确影响他人正常出行。“虽然有规定事后可对造成拥堵的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但是由于致堵原因难认定,实际操作中不易执行,目前厦门还比较少。”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民警刘建设告诉记者。根据厦门交警支队统计的数据显示,厦门全市每天轻微事故量大概600至700起左右,而造成长距离大范围拥堵主要是发生在高架桥和进出岛通道上。以最近的例子来说,6月25日7时27分,集美大桥进岛方向128号灯杆处发生一起小车碰撞摩托车事故,事故导致后方车辆通行缓慢,8时45分事故处理完毕。路面交通在拥堵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恢复正常。

        为何一个小事故也能造成大面积交通拥堵?据了解,目前驾驶人在路面行驶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通常有4种方式处理,分别是:自行协商、拨打110远程视频定责、拍照上传微信处理以及等待民警出警。23日,思明交警大队民警在采访时介绍,由于绝大多数驾驶人在遇到轻微交通事故后,更信任民警,事故发生后就在原地等待民警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易造成事故现场无法及时清理、路面拥堵,高峰时期更加严重。

        调整手段引导“快处快撤”

        其实,厦门交警在解决因轻微交通事故造成拥堵的现象时,已依托科技手段进行过多次尝试。特别是2013年8月20日,厦门交通智能控制中心微信平台功能升级,开通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业务。然而,记者从交警方面统计的数据了解到,截至目前,通过微信平台有效处理的轻微事故共5471起,日均8起,仅占总事故数2%左右,且其中半数左右是撞固定物的单方事故,达2377起。

        “和预期的效果有一些差距。”刘建设告诉记者,其实通过电话、微信等平台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从技术方面来说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厦门平安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多数交通事故在事故责任认定方面,其实本身并不复杂,当事人通过拍摄照片上传交警处理网络系统,或者报警后经过交警电话反馈,或者交警现场咨询,绝大部分事故都能准确无误地作出责任认定。然而记者发现,大部分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仍然容易僵持不下的原因,除了相互之间不够信任这一原因外,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心情烦躁、不愿承认己方是责任方的本能反应,也容易导致简易事故难处理。

        如何让人们适当调整固有观念,与交警等部门的改革创新平衡发展?交警支队和思明分局经过充分的酝酿、研讨,决定从人性化角度出发,立足于“快处、快撤、快赔”,对交通事故简易处理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进行了优化,制定了《关于在交警中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点的试行方案》,提出在交警中队设立事故快处点的思路,先在思明分局交警大队梧村、筼筜、莲前3个交警中队试运行快速处理服务点。

        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点,主要针对管辖区道路上发生的,仅造成财产损失且不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交通事故,包括三类事故处理流程:一是若事故各方车辆损失均不超过1万元,双方可自行协商;二是事故发生后车主报警,并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协警或保安公司查勘人员到场取证,快速撤离事故现场;三是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的,由中队民警到场认定事故责任,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如当事人拒不撤离,予以强制撤离。

        通过民警的快速出警、拍照取证、撤离现场、迅速恢复交通,利用无线网络技术传输现场证据,由后端快处点工作人员通过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信息系统,进行集中窗口处理,是一种“现场取证、后台处置”的新型交通事故处理模式,从拍照取证到清理现场,约仅需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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