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出租车司机,与一辆奥迪车发生追尾的交通事故,车辆严重损毁,入维修厂5天。该起事故经交警认定为对方负全责,但扣除了保险公司予以赔偿的以外,因车辆维修停运了几天。能否要求对方赔偿停运损失,如果起诉对方,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包括: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另外,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律师 13774334419 |